登录个人中心 长者版 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综合管理 > 财务信息

财政监督“四严禁”工作要求

索引号 640000026/2019-07456 生成日期 2019-12-16
发文字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责任部门

一、严禁干预被监督单位资金分配等具体业务

二、严禁以授课费、咨询费等方式从被监督单位获得报酬

三、严禁向被监督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四、严禁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