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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于洋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640000026/2020-00573 生成日期 2020-08-10
发文字号 宁自然资党干发〔2020〕32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责任部门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经自然资源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于洋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副主任;

范勇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综合法规处副处长;

郑军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副局长;

袁雪红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处副处长;

魏明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与矿业权管理处副处长;

沙向明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副处长;

石磊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务审计处副处长;

包学峰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副处长;

李湘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四级调研员;

谢雨阳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四级调研员;

鱼克哲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执法局四级调研员;

李振宇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执法局四级调研员;

叶青海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执法局四级调研员;

马俭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免去张岩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副处长职务。

除张岩外,以上同志原任职级自然免除。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于洋、范勇、郑军、袁雪红、魏明、沙向明、石磊、包学峰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20年7月24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

20208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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