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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厅:18项“硬核”政策 助力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

2020-03-23 11:04:10

 信息来源:宣传教育中心        记者:任金玲  通讯员:王瑞

日,宁夏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自然资源系统助力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若干政策通知从决战脱贫攻坚、优化空间布局、保障产业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方面,推出18“硬核”政策,助力决战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提供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在决战脱贫攻坚方面,宁夏厅精准施策,明确要全力保障脱贫攻坚用地需求,用活用好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项目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民生发展、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享受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政策继续在深度贫困县(区)开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工作,指标交易资金全额用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土地整治、矿山环境治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优先向贫困地区安排;加大贫困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搬迁避让工程建设。

宁夏厅提出,要以规划引领,通过科学编制乡村规划,建立规划“留白”机制,统筹保障计划指标,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将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在编制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时,可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可申请使用。每年单列不低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保障脱贫攻坚、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合理用地需求。

为保障产业发展,宁夏厅分类施策,将简化用地报批程序,大力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对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特色农产品加工、乡村新型服务业等乡村产业项目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点状供地”。同时,鼓励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因地制宜拓展农村土地使用功能,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乡村旅游为依托,对部分宅基地、物业进行保留改造,打造各类主题乡村旅游目的地,利用自有和闲置农房院落发展富有乡村特色的民宿、农家乐和养生养老基地。鼓励返乡下乡人员依法以入股、合作、租赁等形式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创业创新。支持数字乡村建设,自然资源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地区覆盖,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字乡村建设、基础地理信息建设等方面加大资金、技术以及人才支持。

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宁夏厅强调,要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保障厕所革命、农村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行动、美丽乡村建设等用地需求。同时,统筹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鼓励探索“土地整治+特色农业、土地整治+休闲旅游”模式,对集中连片建设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允许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前提下,利用不超过3%治理面积从事旅游、康养、文化、体育、设施农业等产业开发。

此外,宁夏厅还要求,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合理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统一协调解决自治区重大项目占用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农村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明确用地类型和供地方式,实施分类管理。同时,要建立健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的机制办法,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组织领导、资金投入、要素配置、干部配备、督导考核等方面动真格、见实效,抓紧抓实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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