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开展生态修复项目评价工作,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修复项目评价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于2019年11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或宁夏国土整治修复中心),邮编750002;
(二)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dcpjk2019@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生态修复项目评价标准反馈意见”;
(三)通过传真发送至0951-5962159。
特此公告。
附件:
1.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修复项目评价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表.doc
联系人:魏 岳
联系电话:13995280263 0951-596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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