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宣教中心 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 记者:任金玲 通讯员:刘启航
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正式向一家第三方机构发出委托书,委托该机构对全区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全程质量进行监督核查。至此,宁夏构建起自然资源厅、市县自然资源局、调查机构、第三方核查机构“四方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进入“快车道”。
自2020年7月自然资源部部署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以来,宁夏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抓好顶层设计,第一时间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各方责任、工作要求等。同时,成立国情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统筹协调推进调查工作,努力做到组织领导、经费保障、技术培训“三落实”。根据全区调查工作量,安排专项经费592万元,为开展全区矿种、矿区(山)全覆盖调查提供资金保障。
各市、县自然资源局积极行动,克服调查数据时间跨度长、所需资料多等困难,主动为调查单位提供调查工作所需相关资料,全力推动辖区内矿山企业3月底前完成生产矿山国情调查报告。同时做好调查单位与矿山企业之间的协调工作,上衔下接,凝聚工作合力,保障国情调查工作有序开展。
调查机构发挥技术优势,严格落实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实施方案目标责任,夯实内业整理工作基础,覆盖所有调查单元和调查对象,建立资料收集清单,全面梳理储量库,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完善,补齐缺失信息,修正错误信息,做到储量转换标准一致、调查统计节点一致、填报数据前后一致。
为确保调查质量,宁夏委托第三方作为质量监督单位,独立开展质量核查。该机构将按照“统一标准、全程控制、把握节点、严格验收”的总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行业标准、规范,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核验、数据逻辑校对等方式对全区矿产资源国情调查从过程资料,调查环节、调查报告等方面全程进行质量监督,确保调查程序不“缺斤少两”,执行技术要求不“变形走样”,调查数据信息不“掺水假冒”,以严格的质量保证制度,保障调查数据真实可靠。
截至目前,宁夏已梳理出本次调查的查明矿产32种,相关地质勘查资料已收集齐全;完成煤、冶金用石英岩矿、冶金用砂岩矿、铁矿等12个矿种84个矿区外业调查工作;358个矿产资源国情调查表提交数据库;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的272个砂石土矿山调查中,已完成231个砂石土生产矿山外业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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