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40000026/2020-00803 生成日期 2020-11-18
发文字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责任部门

索引号:640000026/2020-00803

生成日期:2020-11-18

发文字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责任部门:

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局:

根据厅领导指示,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局要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宁自然资办发〔2020〕28号)要求,加快推进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原则上有矿业活动的县(市、区)应同步开展规划编制,矿业活动较少的可不编制矿产资源规划,但须以书面形式上报市级自然资源局审查同意。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明确规划定位、细化管控措施,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统筹推进规划编制,确保2021年2月底前,完成市县级规划草案报自然资源厅论证衔接。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0年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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