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000026/2020-00584 | 生成日期 | 2020-08-24 |
发文字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责任部门 |
索引号:640000026/2020-00584
生成日期:2020-08-24
发文字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责任部门: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宁夏博江炭山煤业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000670439936A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个体商户 |
涉及失信行为类型 | ■一般失信行为 □严重失信行为 ■特定严重失信行为 |
法定代表人 | 郭兴汉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宁自然资罚〔2020〕第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不按规定缴纳矿业权价款 |
违法事实 | 宁夏博江炭山煤业有限公司的博江炭山煤矿欠缴2016年度采矿权价款235万元及其相应的资金占用费和滞纳金,自然资源厅先后3次向该公司下达《催缴通知书》,但该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缴纳义务。该行为违反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属不按规定缴纳矿业权价款违法行为。2020年5月28日,自然资源厅依法对该公司不按规定缴纳矿业权价款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在立案调查期间,该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2日、8月3日和8月7日缴清了235万元采矿权价款、86.1574万元资金占用费和235万元滞纳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不按规定缴纳矿业权价款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
处罚类别 | □警告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 □政拘留 ■其他 |
处罚内容 | 不予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年8月17日 |
处罚有效期 | 2020年11月17日 |
处罚机关 |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640106MB1592802 |
数据来源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640106MB1592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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