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9号建议答复的函

索引号 640000026/2020-00604 生成日期 2020-09-01
发文字号 宁自然资函〔2020〕137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责任部门

索引号:640000026/2020-00604

生成日期:2020-09-01

发文字号:宁自然资函〔2020〕137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责任部门:

张素玲、韩绍芳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空心村”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关注的“空心村”问题目前确实是制约乡村发展、促进城乡融合的核心问题,提出的几点建议与我们目前的大政方针也比较一致,为我们开展后续工作指明了方向,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收到你们的建议后,自然资源、发改、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协同配合,将“空心村”整治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规划等工作结合起来,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着力推动改善农村“空心村”现状,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自然资源厅研究出台了推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对开展农村废弃、低效、闲置土地整理,利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农村产业项目成果显著的市县,给予新增用地计划指标奖励;鼓励各地引导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或依据规划拆旧复垦农村废弃宅基地等限制建设用地,纳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允许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前提下,利用不超过3%的治理面积从事旅游、康养、设施农业等产业开发。

二是全面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自然资源厅指导市县用活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将农村散乱、闲置的集体建设用地拆除复垦为农用地,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主要用于建设农民新居、农村基础设施和支持农村集体发展生产。在我区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红寺堡区、同心县、海原县5个深度贫困地区已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2018、2019年共筹集资金10.8亿元。

三是统筹开展土地综合整治。自然资源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区整合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收益、土地复垦费等相关资金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允许充分利用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和社会资本等参与土地综合整治。整治验收后腾退的建设用地,可保障农民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用地。

四是强化规划管控引领作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六部门联合印发《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实施方案》,分“七步走”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逐步实现有开发建设和保护修复需求的村庄规划应编尽编;完成全区13321个自然村的调查和分类工作,明确将“空心村”划入搬迁撤并类村庄;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指南》等技术指导性文件,分村庄类型明确规划编制方向和要求,确保符合村庄实际。

五是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农业农村厅牵头开展全区范围内“空心村”情况摸排工作,在充分征求村民意愿的基础上,指导平罗县等地出台农村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暂行办法,对农村房屋的征收范围、程序、补偿标准、权属置换、整治利用等做出明确规定,最大限度保障退出农户的合法权益,为“空心村”整治提供政策依据。2019年全区各地、各部门结合“空心村”治理,清理乱堆乱建9.6万座、拆除残垣断壁10.8万处,绿化美化村庄200个,石嘴山市12个村庄点实施整村退出复垦,腾退复垦土地面积1392亩。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切实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执行新土地法,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为解决“空心村”问题构建制度保障。二是继续指导各市县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各项支持性政策,在全区探索开展节余指标调剂,为深度贫困地区筹集更多资金,进一步加大“空心村”整治力度。三是统筹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指导市县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统筹农房住宅、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各类建设用地,有序开展农村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引导和支持村集体经济和社会资本参与“空心村”整治,通过土地复垦等方式解决乡村发展和建设用地不足的问题,优化农村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发展用地。四是全力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结合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统筹开展村庄布局工作,合理确定村庄定位、用地规模及开发保护管控边界,为全区农村发展建设提供科学的规划引导。五是继续做好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将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统一确权登记到“户”。严格执行宅基地登记面积标准,全面实现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调查、确权、登记、颁证。六是突出培养乡村民宿新业态。以“空心村”乡村民宿开发为纽带,将乡村民宿作为促进乡村旅游转型升级的有力抓手,引导开展多元业态经营,拓展共享农业、手工制造、农副产品加工过下手等综合业态,形成规模集聚效应。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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