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40000026/2020-00455 生成日期 2020-06-23
发文字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责任部门

索引号:640000026/2020-00455

生成日期:2020-06-23

发文字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责任部门: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函〔2020〕18号)精神,2020年我厅承办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25件(主办件13件,协办件12件),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37件(主办10件,协办27件),其中,重点提案1件。为高质量完成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办理和落实好建议提案,是政府组成部门的法定职责,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体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推进自然资源系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措施。各承办处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工作日程,与推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负责地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各项工作。继续实行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制,由厅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员分级负责,按照建议提案分配表(附件1、附件2)任务要求,严格办理程序,严把复文质量,提高办理实效。

二、规范办理程序

(一)及时受领承办。由我厅承办的建议提案,已由厅督察处按照各处室职责,对主办处室进行了预分配,并根据主办处室意见增加了相关协办处室,在广泛征求主办协办处室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确定了最终办理处室。原则上本通知下发后,不再调整。各主办处室接到本通知后,及时登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官网的“议案建议提案网上办理系统”(http://222.75.160.125/nxyajyta/login.aspx),自治区政协官网的“宁夏互联网+政协综合信息服务系统”(http://zx.nxhope.com.cn),对照建议提案承办分配表,及时领办。

(二)严格答复期限。对由我厅主办的建议提案,需在2020年9月30日前办理完毕,对由我厅协办的建议提案,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将协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汇总答复;对于有不同完成时限要求的建议提案,按照建议提案分配表标注时间完成,不得超期。

(三)规范答复格式。建议提案办理复文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格式行文,直奔主题,言简意赅。对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被采纳的,用“A”标明;对所提问题被部分解决及纳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或被部分采纳的,用“B”标明;对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以后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C”标明。办理复文(含协办意见)是否公开,均需在首页标注清楚。对代表委员反馈不满意的建议提案,要在30日内重新办复。主办处室向代表委员寄送复文时,要一并寄送《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件6、附件7)。建议提案办理答复结束后,主办处室将《建议提案当面办理沟通联系卡》(附件5),由受访的代表委员签名或盖章后,随办理复文一并反馈至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三、提高办理实效

(一)充分沟通协商。各主办处室要把沟通协商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必经环节,对于我厅主办的建议提案,主办处室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及时与协办单位协商研究办理过程中的难点问题,集体研究答复意见。在办理过程中要虚心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电话邮件、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与代表委员进行充分沟通协商,沟通协商贯穿整个建议提案办理过程,做到办理前沟通联系、办理中征求意见、办理后跟踪回访。对于我厅协办的建议提案,主办处室要主动与主办单位沟通,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工作,按时将我厅协办意见函复主办单位。

(二)提高复文质量。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统一要求,今年的建议提案复文,将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同步公开。各主办处室要切实履行复文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实事求是、开诚布公,增强答复意见的针对性,注重反馈所提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和所提建议的吸收采纳情况,坚决杜绝以工作情况汇报代替答复,杜绝敷衍应付草率答复,要严格遵守厅机关公文运转流程,坚决杜绝错字、别字、漏字等低级错误,坚决杜绝答复格式不规范、不按规定标记办复情况和公开属性等情况的发生。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将承办单位的复文质量作为年终效能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做好网上复文报送。今年的建议提案在完成纸质复文的基础上,需将复文电子版同步上传对应网站,其中,建议上传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官网的议案建议提案网上办理系统,提案上传自治区政协官网的宁夏互联网+政协综合信息服务系统。今年的政协提案实行“清单管理”,对宁夏互联网+政协综合信息服务系统上查阅栏标记为红色的“清单式”提案,要一一对照“清单式”提案答复流程,逐条办理、逐条答复。

(四)加强重点提案办理。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商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确定的27件重点提案中,涉及我厅任务1件,题为《关于完善和细化养殖业用地政策,切实解决养殖用地紧缺矛盾的提案》,督办单位为自治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办处室为耕地保护监督处。请有关处室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督办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重点提案的通知》(宁党办〔2020〕28号)要求,做好重点提案办理工作。

四、加强督察督办

继续实行建议提案台账和销号制度。督查处将承办建议提案全部上传厅电子政务协同办公平台督察督办系统,定期检查建议提案办理进度,跟踪落实,并将此作为年底厅效能考核重要依据。主办处室、协办处室要加强沟通协调,协办处室要主动做好配合。对于我厅主办的建议提案,主办处室需做好办理工作总结,并于10月9日前送督察处(含电子版),由督察处统一汇总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办理工作总结需包括:承办建议提案的特点,建议提案集中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领导参加及批示情况、主要经验和做法;重点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建议提案所提建议被采纳落实的情况及典型案例。好做法和经典案例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宣传交流。

附件:1.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承办分配表

   2.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承办分配表

   3.建议提案答复的函(格式)

   4.建议提案协办意见的函(格式)

   5.建议提案当面办理沟通联系卡

          6.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7.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0年62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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