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青铜峡市瞿靖镇土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的批复

索引号 640000026/2019-06610 生成日期 2016-04-18
发文字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责任部门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索引号:640000026/2019-06610

生成日期:2016-04-18

发文字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责任部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宁国土资发2016〕187号  

青铜峡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申请下达2007年度青铜峡市瞿靖镇土地整理项目验收批复的请示》(青国土资发﹝2015﹞310号)收悉。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林业厅、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和国土整治项目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分内业组、财务组、外业组对2007年度青铜峡市瞿靖镇土地整理项目进行了全面验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执行了法人制、招投标制等管理制度。中介机构对该项目进行了工程结算审核和财务决算审计,资金管理符合相关规定。土地权属明晰,竣工验收资料基本齐全。原则同意通过验收。  

二、你局要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土地整治项目的配套设施,确保项目发挥长期效益。  

 

附件:2007年度青铜峡市瞿靖镇土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2016年4月18日       

 

 

 

 

 

附件  

2007年青铜峡市瞿靖镇土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宁夏国土资源厅土地开发项目竣工验收组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一、竣工验收工作概况  

(一)参加验收有关单位:  

1.验收主持单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参加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林业厅、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宁夏宏源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以及有关方面的专家。  

2.项目承担单位:青铜峡市国土资源局  

3.设计单位:吴忠市水利工程勘测设计院  

4.监理单位:宁夏震旦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5.施工单位:宁夏晨禹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吴忠市兴水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银川市水电工程处  

6.项目所在地政府:青铜峡市瞿靖镇镇政府  

(二)验收组成员:  

见附表  

(三)验收依据:  

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  

2.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相关规定、办法;  

3.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国土资发[2008]160号)文件;  

4.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国土资发[2008]161号)文件;  

5.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国土资发[2008]162号)文件;  

6.经批准的规划设计、相应的设计变更申请及批准文件,施工合同,经监理单位签发的施工图纸等;  

7.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四)验收时间:  

初验时间2011年9月6日,复验时间2016年3月25日。  

(五)验收方法:  

验收组分为三个专业验收组,即外业验收组、内业验收组和财务审计验收组。野外实地抽验核查工程完成数量、质量及项目实施效果;查看工程竣工资料、初验报告及相关资料,以及查看财务决算资料等。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范围及建设规模  

项目区位于青铜峡市瞿靖镇,涉及瞿靖镇的时坊村、马寨村2个行政村。项目区东至汉延渠,西到连湖东干渠,南至叶玉公路,北到永宁县界。项目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06°05′48″-106°07′15″,北纬38°07′06″-38°10′23″。  

2007年12月26日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2007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通知》(宁财(建)发[2007]1419号)文,批复项目区建设规模647.04公顷。新增耕地47.7公顷。新增耕地率为7.4%,项目总投资826万元,建设工期为1年,项目计划工期自2009年4月至2010年4月。  

(二)项目设计建设任务  

1.平田整地:平田整地面积595.52公顷。  

2.农田水利工程:  

砌护支渠6条,共8.45公里,斗渠11条,共9.68公里,农渠91条,共58.047公里;清淤支沟7条,共10.65公里,斗沟10条,共9.85公里,农沟88条,共38.65公里;主要配套建筑物368座,畦田口6000座。  

3.田间道路:  

项目区新建道路分田间道和生产路两级。田间道路面宽4米,路基为素土压实,厚30厘米;路面采用泥结碎石,厚20厘米。生产路路面宽2米,路基为素土压实,厚15厘米;新修生产路4.55公里。并对原有的5.8公里田间道和3.47公里生产路进行整修。  

4.防护林;  

防护林4700株。  

(三)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826万元  

三、项目组织管理  

按照《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项目执行了公告制、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招投标制、合同制、审计制。  

公告制执行情况:在该项目招投标前,项目承担单位召集镇、村两级干部和村民代表通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开工后期在项目区内竖立公告牌,公告项目基本情况。  

法人制执行情况:青铜峡市国土资源局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履行项目法人职责,组织项目实施、招投标,负责项目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报账等事宜,承担项目日常检查任务。  

监理制执行情况:项目承担单位经公开招投标确定宁夏震旦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监理单位。项目监理工作基本能够按照规范和规程履行监理职责。  

招投标制执行情况:按照《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委托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作为项目招标代理人承担项目招标工作。招标工作能够按照国土资源厅批准的工作方案和报件进行招标,为确保招投标工作严格按规范标准运作,还邀请青铜峡市纪检监察派专人参加,监督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标底。整个招投标工作由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公证人员对资格复审、开标会及评标工作进行公证。  

合同制执行情况:根据国家《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和条款,项目承担单位分别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订了合同,规范项目参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了项目顺利实施。  

其他制度执行情况:在项目管理中,能够执行中央、自治区党委党风廉政、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项目资金的管理办法,使用和管理专项资金。  

四、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1.平田整地:平田整地面积595.52公顷。  

2.农田水利:渠道砌护包括:砌护支渠6条,共8.304公里,斗渠14条,共10.643公里,农渠97条,共60.382公里。建筑物包括:引水口13座(0.6米引水口3座、其中0.7米引水口6座、0.8米引水口4座);农口98座(0.4米农口96座、0.6米农口2座);测水断面6座(0.7米测水断面3座、0.8米测水断面座、1.2米测水断面2座);0.8米×12米涵洞2座;生产桥24座(0.7×4米生产桥4座、0.8×4米生产桥9座、1.2×4生产桥11座);简易桥15座(D70厘米简易桥14座、D80厘米简易桥1座);拱桥3座(1×6米拱桥1座、1.5×6米拱桥2座);装配式节制闸47座(1.2米装配式节制闸2座、1.0米装配式节制闸6座、0.6米装配式节制闸13座、0.7米装配式节制闸17座、0.8米装配式节制闸6座、梅花闸3座。);0.6米×8米渡槽11座;畦田口6830座(其中新增加830座);0.8×12米涵洞2座;公路涵7座;管涵17座(1.2×5米4座,0.6×4米13座);退水1座;沟渠尾水164座;沟道清淤开挖:支沟10.65公里。  

3.田间道路:  

新修生产路1.510公里。  

五、工程建设质量  

经过青铜峡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当地乡村对项目进行了初验,验收结论为工程质量合格;本次终验验收组通过对外业现场查验和内业资料审核,认为工程质量合格。  

六、资金使用与管理  

严格按照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整理项目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国土资发[2005]241号)的规定,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专款专用,该项目批复总投资826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708.25万元,合同施工费为700.8278万元,实际结算工程施工费697.1099万元,超出费用由瞿靖镇投工投劳解决。经委托的宁夏宏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工程结算进行审计,审核结论同意结算资金。项目其他费用支出执行了预算。  

七、土地权属管理  

项目区土地权属现状为集体土地,项目区土地权属明确,项目区土地整理后,依据国家和相关部门规定,土地的权属保持不变,土地的使用权保持不变。  

八、工程管护  

项目工程项目竣工后,工程移交给青铜峡市瞿靖镇人民政府,由瞿靖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村社进行后期管护。水利工程由时坊村、马寨村农民用水协会管理,项目区的耕地按基本农田标准进行管理,对验收合格后的新增耕地严格保护,不断提高质量,符合条件的,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设立基本农田标识牌。  

项目在保修期内属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由项目承建单位负责维修;在保修期满后的各种维修、维护均由使用管护方负责。  

九、投资预期效益分析  

1.增加了耕地总量。通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净增加耕地47.70公顷,土地利用率提高了7.37%。  

2.提升了耕地质量。土地整理后耕地亩均增产粮食和经济效益得到了提高。  

3.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通过对项目区内支、斗、农渠砌护、沟道清淤、水工建筑物修建等,使项目区农田排灌设施更加完善,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十、档案管理  

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实施管理、合同协议、监理、施工管理、历次检查验收、影像资料基本齐全,各项内容基本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  

十一、竣工验收结论  

该项目对验收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执行了招投标等“六项”管理制度;工程量经过专业机构复核,中介机构出具了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对财务决算进行了审计,资金管理基本符合相关规定;土地权属明晰;竣工验收资料基本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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