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不动产登记技术指导组的通知

索引号 640000026/2019-06283 生成日期 2016-06-28
发文字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责任部门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索引号:640000026/2019-06283

生成日期:2016-06-28

发文字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责任部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宁国土资发2016〕347号

各市、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厅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区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技术指导,加快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我区落地实施,支撑和保障各地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顺利运行,经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区不动产登记技术指导组(以下简称技术指导组),指导各地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全区不动产登记制度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以及权籍调查等涉及不动产登记相关内容的技术指导和交流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指导各地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相关制度,做好相关法律法规适用性的解释、解答工作;

(二)指导各地完成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工作,研究解决数据整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指导全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使用;

(四)指导各地做好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工作,做好相关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的应用工作;

(五)参与各级不动产登记培训,帮助市县培养技术骨干;

(六)研究解决各地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人员名单

   自治区不动产登记局局长

刘慧丽  自治区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

吴有和  自治区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

张永红  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

   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

崔树国  自治区土地勘测规划院院长、高级工程师

朱秀丽  自治区土地勘测规划院工程师

汤育红  自治区国土资源地理信息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

张建宁  自治区国土资源地理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

陈冬梅  自治区国土资源地理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

刘向军  自治区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副站长、高级工程师

樊宗保  石嘴山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副主任

刘惠蓉  石嘴山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副主任

   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副高级工程师

邹德全  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工程师

三、工作安排

1.定期召开月度工作会议,指导全区工作进度;

2.开展实地调研,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

3.完成国土资源厅、部不动产登记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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