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不动产常用登记类型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图

索引号 640000026/2019-06323 生成日期 2018-09-14
发文字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责任部门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索引号:640000026/2019-06323

生成日期:2018-09-14

发文字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责任部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为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最大限度的实现便民利民服务,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联合税务局针对办理不动产交易登记需重复提交材料的问题,在银川市、吴忠市、固原市、灵武市、青铜峡市、红寺堡区、同心县等7个地区开展“一个窗口受理、收取一套材料、部门并联审核”办理模式试点,主要包括预告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4种常用登记类型,最大限度地提高办结实效,增强群众获得感。办理流程图和申请材料如下:

附件1:

宁夏不动产常用登记类型申请材料

一、预告登记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单位: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会团体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申请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申请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

3、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4、属于下列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预购商品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以预购商品房等不动产设立抵押权的,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以及不动产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

3)不动产抵押的,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抵押合同和主债权合同。

4)不动产转移的,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转让合同。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单位: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会团体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申请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申请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5、房屋已竣工的材料。

6、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7、属于下列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

2)土地未登记的,提供税费优惠申报证明材料或纳税缴纳凭证。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单位: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会团体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申请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申请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

3、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

1)买卖、互换、赠与、作价出资入股的,提供买卖(互换、赠与、作价出资入股)合同或协议。

2)因已继承、受遗赠取得的,已做已做公证的,提交《公证书》;未做公证的,提交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书面约定协议等材料。

3)共有人增加或减少或份额变化的,提供共有人增加或减少协议或份额转移协议。

4)不动产分割或合并导致权属转移的,提供分割或合并协议书、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5)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变化的,提供生效法律文书。

5、税费缴纳凭证;有优惠的,提交税费优惠申报证明材料。

6、划拨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提供划拨转出让用地批准文件、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

7、政策性住房发生转移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政府补贴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符合上市材料。

四、抵押权首次登记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单位: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会团体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申请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申请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可以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

5、在建建筑物抵押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附件2

宁夏不动产常用登记类型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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