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索引号 640000026/2022-00796 生成日期 2022-09-30
发文字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责任部门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索引号:640000026/2022-00796

生成日期:2022-09-30

发文字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责任部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关于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和延长有效期的通知》(宁自然资规发〔2025〕2 号)规定要求,《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 发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宁自然资规发〔2022〕5号),有效期延长至2030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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