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求<不动产登记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20〕1717号)要求,现将《不动产登记法(征求意见稿)》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10月23日前传真至0951-5043050,电子版同步发送至nxqqdjj@163.com。
附件:1.不动产登记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征求《不动产登记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0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征求《不动产登记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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