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记者:陶玮 米龙 通讯员:李江涛 王瑞
近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了《自治区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指南》,提出要发挥不动产单元代码作为不动产唯一身份标识的作用,全面实施“源头赋码”“一码关联”。
根据《工作指南》,建设项目不动产空间范围依法确定后,立即设定不动产单元并编制唯一代码,代码将全程记载于用地预审意见书、出让合同、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等全流程关键材料,串联起“规、批、供、用、登”全链条业务,实现跨环节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
《工作指南》明确因规划调整、宗地分割合并确需变更代码的,通过电子监管号等信息建立新旧代码映射,确保权属信息全程可溯。同时要求依托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打通各业务系统数据通道,在行政审批系统增设专属代码字段,建立精准关联机制,实现跨系统数据同源、精准匹配、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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