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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与宣传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5-13 16:36:00    

主要职责:组织起草自然资源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区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工作,依法承担行政应诉和争议裁决等有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领域宣传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行政审批工作。负责信访和综合治理工作。

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 14:30-18:30;冬季8:30-12:00 14:00-18:00

联系电话:0951-5017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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