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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土地征收储备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1-10 09:25:00    

1.主要职责:认真贯彻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做好土地征收、储备及相关管理工作;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参与拟订自治区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补助和土地收购储备及土地开发整理的相关政策;承担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的建设项目和跨市、县(区)建设项目用地的统一征收工作;承担控制性储备土地的征收工作;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土地收购储备和出让计划;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做好应收回、收购土地的组织实施工作,办理相关手续,核发土地储备证书;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和出让计划,拟订出让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核;组织完成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工作。

2.内设机构:办公室、土地征收一科、土地征收二科、土地储备科。

3.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 14:30-18:30;冬季8:30-12:00 14:00-18:00

  联系电话:0951-5166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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