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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自然资源系统先进事迹展播①

发布时间 :2024-02-06 10:51:13    

耕地保护监督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然资源部有关工作要求,立足宁夏区情实际,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服务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全链条压实责任,全方位落实措施,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建设了一支“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团结奋进集体,为自治区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抓学习、强思想,提升政治能力。

耕地保护监督处是一个“学习型”集体。坚持以党支部建设为统领,以理论学习为抓手,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提升政治能力、落实政治责任,以对党绝对忠诚的实际行动确保政治过硬。一是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中之重,切实把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学深悟透,把牢耕地保护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全面加强从严治党,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聚焦补充耕地项目、土地征收、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等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持续开展耕地保护领域廉政风险排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保护耕地红线的同时,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以学促干勇于担当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扎实开展“党建+业务”主题活动,促进业务和党建融合,主动办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和土地征收等民生实事,形成了勇于担当作为、争先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抓业务、强服务,提升履职能力。

耕地保护监督处是一个“服务型”集体。统筹发展和安全,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同时,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夯实粮食安全基础。以服务保障农民利益为前提,采取建设、管控、激励、约束等举措,连续多年实现耕地稳步增加,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1753万亩耕地保有量和142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截至2022年末,全区实有耕地1805万亩,人均2.5亩,高于1.35亩的全国平均水平,为自治区粮食“二十连丰”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不断优化发展格局,深入推进土地权改革。坚持科学谋划、全程监管,把优质耕地全部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进一步优化耕地和产业发展布局,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留足空间。大力实施补充耕地项目,近5年累计实施补充耕地项目152个,入库指标24.53万亩,确保各类重大建设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开展盐碱地改良和沙化耕地治理,“沙漠锁边”“种养结合”耕地保护新模式受到自然资源部充分肯定。积极承担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任务,争取资金72亿元,为耕地保护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资金支持。三是服务保障全区“六特”产业高质量发展。从落实“放管服”要求和增强基层治理效能出发,简化优化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程序,降低种养殖户时间和资金等经营成本,既保特色产业发展,又保粮食安全基础。

三、抓创新、强实效,提升实干能力。

耕地保护监督处是一个“创新型”集体。坚持“走出去、学回来、用起来”,不断开阔党员干部眼界和思路,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坚持系统观念,创新耕地保护模式。在全国率先建成“区、市、县、乡、村和村民小组”六级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在乡镇和村设立耕地保护责任牌,每个责任区域设置二维码警示桩,实行划区定责、分级保护、以码管地,切实把耕地保护的责任链条传导到最末梢。建成了宁夏耕地保护综合监测监管系统、耕地保护手机APP,不仅做到了内容和形式上的创新,还实现了耕地保护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管理制度的创新。二是坚持科技赋能,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在全国率先建成集体土地征收监管平台,全流程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全面提高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着力化解土地征收领域信访事项、连续5年开展集体土地征收领域专项整治,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三是坚持严查严管,源头防范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运用宁夏耕地保护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在全区明确耕地保护监管责任人,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并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反馈监管情况,推动形成“周”排查违法行为、“月”体检耕地变化、“季”评价建设用地,全方位、全过程加强耕地保护,实现耕地保护“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近三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大幅下降,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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