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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夏两省区自然资源厅签订协作协议 共推新时代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 :2024-07-02 11:12:56    

信息来源:宣传教育中心    撰稿、摄影:罗碧隽


7月1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与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签署《共同推进新时代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协作协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陈永共与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常晋宏代表双方签署协议。福建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俞文峰,宁夏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进,党组成员、总规划师李少军,福建、宁夏自然资源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签约前,陈永共与常晋宏分别致辞。常晋宏对陈永共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一直以来对我区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的帮助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牵头负责闽宁协作对口帮扶,近期到宁夏考察,也十分关心闽宁协作和闽宁镇发展近况。闽宁两省区自然资源厅作为兄弟单位,有着深厚的感情。此次签订协作协议,标志着闽宁两省区自然资源事业交流合作迎来了新起点、新征程。双方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强化常态化工作联系机制、建立重大工作对接机制、完善学习交流机制,推动合作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为深化闽宁协作贡献力量。常晋宏还对近年来宁夏自然资源工作取得的成绩进行了介绍。

陈永共对闽宁两厅签署《共同推进新时代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协作协议》表示祝贺,他表示,自1996年闽宁两省区结对以来,两省区党委和政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不断拓展协作深度、创新协作方式,闽宁两地自然资源厅积极响应,在耕地保护等方面开展合作、互惠互利,也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相信双方将以此次签约为新起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不断探索丰富协作模式,共同努力,进一步提升两省区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平,定能为守好闽宁两省区耕地保护红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根据协议,双方将秉承“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按照“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全面提升”的思路,深化学习交流合作,聚焦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耕地保护监督、调查监测、国土测绘、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土地利用、生态保护修复、自然资源执法监管等方面,成立协作协调小组,建立定期协商和沟通机制,持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为加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更加坚实、可靠的自然资源保障。

会议还进行了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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