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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简报第39期

发布时间 :2019-11-12 14:27:07    

守正笃实  久久为功

持续巩固提升贺兰山保护区内整治成果

 

今年以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聚焦职能职责,按照《贺兰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修复工作方案》,把巩固提升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整治成果作为工作重心,持续用力,重点发力,四轮并驱助推贺兰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向纵深发展。

一是顶层设计,点位治理升级。编制实施《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巩固提升方案》,坚持原点原则、对标提升,指导各责任单位进一步开展生态修复,妥善处理遗留问题。以巩固提升169处整治点治理成效为目标,不断加大关闭整治点位封育监测力度,对33处保留整治点逐一摸排清查、建立台账,推动签订共管协议22份,进一步明确保留整治点生产生活范围和部门管理责任,构建了权责清晰、协同高效、运行有序的管理新格局。

二是设施支撑,监测能力再提升争取资金实施保护区监测体系与能力建设项目,在汝箕沟、石炭井和红果子等重点区域建成监控铁塔5座、风光互补系统5套、石嘴山管理站监控中心1处;采购无人机巡航系统1套;安装智能高清双光谱转台5个、微波系统对端2个;建成甘沟至镇苏路保护区东界网围栏4.9公里、落石滩四合木保护区界限网围栏1.1公里;开工建设红果子、石炭井监测光缆80公里、护林点监控室3处、护林点6处,形成全方位、多层级的监测系统,进一步加强了保护区管控能力。

三是巡查护航执法力度再加强。在日常巡查基础上,采取蹲守和夜间机动巡查相结合、监控与封堵相结合的方式,对整治点位和重点区域组织开展各类巡查1500余次,出动执法及巡护车辆1500余车(次)、人员5000余人(次),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48起,刑事案件10起,向地方自然资源部门移交偷采盗运矿产资源案件8起;印发涉案破坏林地《责令限期恢复治理通知》8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6份,有力打击了保护区内违法犯罪活动。

四是创新驱动,科技研发再投入。建立多处新技术应用实验点,加大科研投入,因点施策,因地制宜,推进贺兰山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治理技术创新。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宁夏大学合作,开展《贺兰山保护区采煤迹地生态修复技术与模式研究》,已完成第一阶段实验;与北京林业大学、宁夏社会科学院等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贺兰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周边社区关系研究,撰写贺兰山生物链修复与物种多样性保育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申报并通过自治区科技厅审查。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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